关于评选、表彰2024-2025学年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集体(标兵)的通知

发布者:朱辰雨发布时间:2025-10-21浏览次数:1300

各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旅专青年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集体(标兵)的评选和表彰活动。根据《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中《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细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个人: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二)集体:先进集体(标兵)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25级学生和学生集体。

三、评选标准

1、优秀学生

模范地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并符合下列条件:

1)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2)学习认真刻苦,有钻研精神,成绩优良,要求在过去一年2024-2025学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校级综合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5所在宿舍内务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或在寝室评选中成绩为“文明寝室”

2、优秀学生干部

除具备优秀学生的所有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较强的工作能力;

2)所在班集体或学生组织在理论学习、学风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

3)校团委、校学生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额单列,统一参加各推荐单位的评选与审核。

3、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应是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表现突出者。

4、先进集体

1)有立场坚定、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联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集体凝聚力强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风貌;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理论学习规范,主题活动丰富;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率高;

5)班级所在寝室内务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或在寝室评选中成绩为“文明寝室”

5、先进集体标兵

除具备先进集体的所有条件外,集体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在学院中名列前茅。

四、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按学院学生总数的3%评选。原则上每个班级1名。

2、优秀学生干部:按学院学生总数的3‰评选。

3、先进集体:千人以上学院2-3个,千人以下学院1-2个。

4、个人及集体标兵:各单位从所申报的对应项目中推荐标兵候选对象,优秀学生标兵候选对象每个学院2-3人,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集体标兵候选对象每个单位均1个推荐名额,由团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产生最终名单。未入选标兵的则仍保留原来项目称号。

五、评选程序

1、各学院团总支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执行有关评选程序和条件的规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进行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提名。在辅导员参与下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通过后,如实填写推荐表。

2、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集体(标兵)的评选、推荐由各学院团总支负责,推荐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委。具体名额分配按学院人数参照标准分配(详见附件1)。

3、团委将成立评审小组,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进行评审,初步确定“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集体标兵”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正式名单。

4、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请表均一式两份,经评审公示后存入本人档案。先进个人按要求分别填写《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附件2)和《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附件3),并后附1000字的事迹介绍;先进集体按要求填写《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先进集体(标兵)推荐表》(附件4)并后附1000字的事迹介绍并提交相关作证材料。申报个人和集体统一填写《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集体(标兵)汇总表》(附件5),相关附件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7日(周)前统一交到团委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送至邮箱SIT_ZZB@126.com,命名为“XX学院/部门+优学优干”

5、要充分考虑先进个人和集体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在“先进集体”评选过程中,要紧密与基层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优良学风建设等实施相结合,充分考虑该集体在学院主题活动中的积极作用,以及在落实主题活动和开展我校品牌活动上取得的实效。

六、奖励办法

学校将颁发证书、奖状,宣传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先进。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57126225

 

附件1:2024-2025学年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集体(标兵)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

附件3: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

附件4: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先进集体(标兵)推荐表

附件5: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集体(标兵)汇总表

附件6:公示回执

 

共青团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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